男方再婚后,以前的房子女方有一半产权吗?
我和前夫离婚后,他再婚了。之前我们有一套房子,当时也没仔细分割。现在我就想问问,那套以前的房子我是不是还能有一半的产权啊?心里一直没底,想弄清楚这个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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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男方再婚后,以前的房子女方是否有一半,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这套房子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也就是男方在和女方结婚之前就已经购买并且付清房款,且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即便后来双方结婚又离婚,男方再婚,房子的所有权依然归男方,女方通常没有份额。 其次,如果房子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如果双方没有对该房产进行特别约定或者分割,那么女方通常是有一半产权的。即便男方再婚,也不影响女方对这一半产权的权益。 最后,如果房子是婚后购买,但由男方父母出资且明确表示只赠与男方一人,登记在男方名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女方没有产权。所以,要明确女方是否有一半产权,需要结合房子的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登记情况等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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