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男方的财产加了女方的名字,离婚时能分房产吗
我是二婚,男方把他的房产加上了我的名字。现在我们感情不太好,可能要走到离婚这一步。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离婚的话,我能不能分到这个房子呢?主要就是想了解我在房产分割上有没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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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婚的情况下,如果男方将自己的财产(房产)加上了女方的名字,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种行为通常被视为一种赠与行为。按照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产证上加名这一变更登记行为,使得女方成为了房屋的共有人,该房屋也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离婚时女方是可以参与房产分割的。 在具体分割时,有不同的情况。如果双方能够就房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按照协商的结果来进行分配。比如,双方可以约定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要是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那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首先是双方对房产的贡献,例如购房时的出资情况。即使房子原本是男方在婚前购买,但如果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那么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会予以考虑。其次,还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等。一般会秉持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分割,可能是按照一定比例分配房产份额,也可能是将房产判归一方,由取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房产价值相应比例的补偿款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合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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