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男人的房子加上女人的名字是否有效?
我再婚了,男方有套房子,最近他说要把我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我有点担心这会不会只是形式上的,实际上没什么法律效力。我想知道,加上我的名字后,从法律角度看,这套房子到底怎么算?我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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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中,再婚男人的房子加上女人的名字通常是有效的。 首先要明确,不动产权属证书是证明对不动产拥有所有权的凭证,一般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购买,房产证原本只有他自己的名字,结婚后他把女方名字加到房产证上,这在法律上可视为男方将一部分房产份额赠与女方,该房子就变成夫妻共同共有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要是日后离婚,双方先协商房产分配,协商不成的话,法院一般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通常可能会判双方各自拥有一半房产份额 。 若是男方婚前购买的是分期付款的房子,且房产证一开始就写了双方名字,那么毫无疑问,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在办理房产证加名时,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交齐全申请材料,如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等,并且缴纳相应税费等费用,保证整个过程合法合规,这样才能确保加名行为的法律效力。 相关概念: 不动产权属证书:就是用来证明你对这个不动产有所有权的证书,比如房产证 。 不动产登记簿:它记录了不动产的详细产权信息等内容,在产权认定上具有重要作用,一般以它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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