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加名字,如果后期离婚了,房子会是一人一半吗
我和伴侣婚后在房产上加了名字,现在因为一些矛盾考虑离婚,想知道这房子在离婚时是不是就会一人一半分配?不太清楚法律是怎么规定这种情况的,想了解具体的分配原则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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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加名字,离婚时房子并不一定是一人一半。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夫妻对这些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如果夫妻双方明确约定加名后房子离婚时一人一半,那么按照约定执行。 若没有相关约定,婚后加名的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特殊情况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即便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判决分割时,也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出资情况,如果一方在购房时出资较多,可能会适当多分;还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若一方对抚养子女付出较多,或者是女方、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上也会得到适当照顾。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依法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约定财产制: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约定,对婚前、婚后的财产归属进行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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