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共有的房产被法院拍卖后,拍卖所得的钱会给谁?

我和配偶有一套共有的房产,现在因为一些债务问题,法院要对这套房子进行拍卖。我不太清楚拍卖之后得到的钱会怎么分配,是全部用来还债,还是会给我们留一部分,想知道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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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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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夫妻共有的房产法院拍卖后钱给谁这个问题时,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理解夫妻共有房产的概念。夫妻共有房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所有权的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这套房产属于夫妻二人共同的财产。 当法院对夫妻共有的房产进行拍卖时,拍卖所得款项的分配需要遵循一定的顺序和规则。第一步,要支付因拍卖房产而产生的相关费用。这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等。评估费是为了确定房产的价值而产生的费用,拍卖费则是拍卖机构为了进行拍卖活动所收取的费用。这些费用是确保拍卖活动顺利进行的必要支出,所以会优先从拍卖所得中扣除。 第二步,是偿还债务。如果这套房产的拍卖是因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导致的,那么拍卖所得款项在支付完相关费用后,会用于偿还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如果债务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并且该债务经过法律程序被认定,那么也会用拍卖所得中属于负债一方的份额来偿还债务。比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虽然这里说的是一方死亡的情况,但也体现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原则。 第三步,如果在支付完相关费用和偿还完债务后还有剩余款项,那么剩余的款项会归夫妻双方所有。因为房产是夫妻共有的,所以剩余款项也应当按照夫妻双方的共有份额进行分配。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份额,即各占一半。当然,如果夫妻双方有关于财产份额的特别约定,那么会按照约定进行分配。例如,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签订了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该房产的份额分配,那么就会按照协议来处理剩余款项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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