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死后土地归谁?
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农村的土地。不知道这些土地接下来的归属问题该怎么处理,是归集体还是子女可以继承使用呢?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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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人死后土地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土地的类型和承包方式来确定。 首先是耕地和草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的。如果老人所在的“户”内还有其他家庭成员,那么在承包期内,土地由户内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比如老张一家以户为单位承包了村里的耕地,老张去世后,只要他家户口本上还有其他成员,这些成员就能继续种这块地。要是老人是“整户消亡”,也就是户口本上没有其他家庭成员了,那么耕地和草地会由发包方(一般是村集体)收回。 其次是林地。林地比较特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这是因为林地的收益周期长,为了保障林业生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法律赋予了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权利。例如老李承包了一片山林,他去世后,他的子女可以在剩余的承包期内继续经营这片山林。 还有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农村老人去世后,若宅基地上有房屋,根据“地随房走”原则,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房屋从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如果房屋倒塌等原因灭失,没有了地上建筑物,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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