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两个孩子会判给谁?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许多夫妻关注的重点问题。对于有两个孩子的情况,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以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对于两个孩子抚养权的判决,通常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如果两个孩子都不满两周岁,一般情况下会判给母亲抚养。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关爱,以满足其生理和心理上的需求。 当孩子已满两周岁时,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稳定的住所等物质条件,也包括能够给予孩子足够的陪伴和教育等精神层面的因素。抚养条件则涉及到父母的品德、健康状况等方面。例如,如果一方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而另一方没有固定收入,生活不稳定,那么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将孩子判给有较好抚养条件的一方。 如果两个孩子中有已满八周岁的,法院会充分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能够表达自己更愿意和哪一方生活。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孩子的意愿就是唯一的决定因素,法院还是会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此外,如果父母双方能够就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一致协议,且该协议不损害孩子的合法权益,法院一般会尊重双方的意愿。比如,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两个孩子都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予以认可。总之,法院在判决两个孩子抚养权归属时,始终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为出发点,全面考量各种因素,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