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由谁来管?


在我国,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下面为你详细解释相关情况。 首先,我们要明白交通事故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项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这里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也就是说,只要是在这些规定的道路上发生的符合上述定义的事故,都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当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就会介入处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交界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会进行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责任认定等一系列工作。在现场勘查方面,交通警察会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等,以固定事故发生时的相关证据。调查取证则包括询问当事人、证人,调取监控视频等,全面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在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工作后,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并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此外,如果交通事故涉及犯罪行为,比如交通肇事罪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侦查终结后,会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如果提起公诉,案件将进入刑事审判程序,由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 总之,发生交通事故后,主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相关事宜,他们会依据法律法规,公正、公平地处理每一起交通事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