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养义务是指哪些人呢?


扶养在法律上是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不同的亲属关系对应着不同的扶养规定。 首先,夫妻之间存在相互扶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这意味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生活上、经济上应当相互帮助和支持。比如,当一方患病无法工作,另一方就有责任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和照顾。 其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同时,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这里的抚养涵盖了提供生活所需、教育费用等各个方面,以保障子女能够健康成长。 另外,成年子女对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不仅包括经济上的供养,还包括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比如,定期看望父母、关心他们的生活状况等。 除了上述常见的情况外,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同时,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总之,扶养义务是基于特定的亲属关系而产生的,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同亲属之间的扶养责任,以保障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照顾和社会的稳定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