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复婚后归谁继承?
我之前和前夫离婚了,当时分割了财产。后来我们又复婚了,现在我有点担心以后如果有一方不在了,之前离婚分割的那些财产该由谁来继承呢?是按离婚时的分割算,还是按复婚之后算?很疑惑,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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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相关法律概念。在法律上,财产的继承与财产的所有权归属密切相关。离婚时进行财产分割,意味着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划分,分割后的财产各自归属于双方,成为了各自的个人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当夫妻离婚又复婚之后,之前离婚分割所得的财产,其性质依然属于个人财产。也就是说,这些财产并不会因为复婚而重新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复婚之后一方去世,对于这部分离婚时分割所得的个人财产,其继承方式如下:首先要看是否存在有效的遗嘱。如果有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的内容来分配这部分财产,遗嘱指定给谁,谁就可以继承。 要是没有遗嘱,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此时,其配偶(也就是复婚的另一方)、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共同继承这部分财产。他们一般会均等分配,但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有的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总之,离婚财产复婚后,这部分财产作为个人财产,其继承要先看有无遗嘱,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顺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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