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疾病猝死是否算工伤?
我在工作时,同事突然发病猝死了。大家都很震惊,也很关心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这关系到他家人后续的生活保障。我想知道在法律上,突发疾病猝死到底算不算工伤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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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突发疾病猝死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对于突发疾病猝死这种情况,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来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有两个关键条件,一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二是“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然发病,并且当场死亡,或者虽然经过抢救,但在48小时内死亡的,就可以视同工伤。 举例来说,如果一名员工在上班期间,突然感觉身体不适,被紧急送往医院,结果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那么这种情况就符合上述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员工是在下班后回到家中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发病,但经过抢救超过48小时才死亡的,一般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不过,认定工伤需要经过法定的程序。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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