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下班在家突发疾病死亡是否能算工伤?
我是一名职工家属,家里人下班回到家后突发疾病去世了。我们现在很疑惑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这关系到后续的一些权益和赔偿问题。想了解下在法律上,职工下班在家突发疾病死亡到底能不能算工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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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下班在家突发疾病死亡,通常情况下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主要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这些情形都强调了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的关联性。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其中之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里明确了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职工下班在家,显然不符合这一条件。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职工下班在家突发疾病死亡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在实际情况中,如果有特殊的证据能证明该疾病与工作存在紧密关联,比如是由于长期加班等工作原因导致身体过度劳累引发疾病,那么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由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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