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发病身亡是否算工伤,赔偿金额是多少?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发病身亡认定工伤和赔偿的事。身边有人在工作时突然发病去世了,现在家属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要是算工伤的话又能得到多少赔偿,希望能详细了解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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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发病身亡是否算工伤,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伤,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如果发病身亡满足上述条件,就会被认定为工伤并获得相应赔偿。但要是不满足该条件,比如发病时间不在工作时间内,或者发病后超过48小时才去世等,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 一旦被认定为工伤,赔偿项目一般包含以下几种: 首先是丧葬补助金,它是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6个月的金额。例如,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丧葬补助金就是5000×6 = 30000元 。 其次是供养亲属抚恤金,这是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不过要注意,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能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比如职工生前月工资8000元,配偶每月可领取8000×40% = 3200元。 最后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假如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4万元,那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就是40000×20 = 80万元 。 需要注意,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相应的赔偿责任就要由用人单位承担。 相关概念: 统筹地区:简单说就是统一进行社会保险缴费、管理等事务的地区范围。 供养亲属:是指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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