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封了我的货,为什么还让我付房租费呢?
法院把我的货给封了,现在房东还追着我要房租费,我觉得很不合理,货都被封了我没办法正常经营,为啥还要交房租呢?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我到底有没有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继续支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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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法院查封货物,这是一种司法强制措施,是法院依据法律规定,为了保证后续的案件执行等工作顺利进行,对当事人的财产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而房租,本质上是你和房东基于房屋租赁合同所产生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也就是说,只要房东按照合同约定把房子交给你使用了,在租赁期限内,你就有支付租金的义务。虽然法院查封了你的货物,但这并不直接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房屋的使用情况并没有因为货物被查封而改变,你依然占有和使用着房东的房子。除非你和房东在合同中有特别的约定,或者出现了法定的可以不支付租金的情形,比如因为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等。但一般情况下,法院查封货物不属于这些可以免除租金支付义务的情形。所以,从法律上来说,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时,你还是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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