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指定继承人时遗产由谁继承?
我家里有位长辈去世了,他生前没有指定继承人。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他的遗产该由谁来继承。我想知道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哪些人有资格继承他的遗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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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指定继承人的情况下,遗产的继承会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这主要涉及到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同时,如果被继承人生前依靠他人扶养,或者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也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根据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另外,如果没有法定继承人,也无人受遗赠的情况下,根据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总之,在没有指定继承人时,法律通过一系列规定来确保遗产的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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