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跟谁最好?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了,现在最纠结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孩子跟谁生活对他成长最好,我也不清楚该怎么争取到对孩子最好的抚养安排,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和评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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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判断孩子跟谁生活“最好”,实际上就是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这一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并且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的悉心照料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孩子也可能由父亲抚养。 其次,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所说的“具体情况”,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例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包括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方面;居住条件也很重要,宽敞、安全、适宜居住的环境对孩子的成长有益;还有双方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如果一方工作繁忙,经常加班出差,可能就没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和照顾孩子,而另一方工作相对轻松、时间比较规律,就更有优势。此外,父母的个人品德、教育背景等也会被纳入考量范围,品德良好、有一定教育素养的一方,更有可能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最后,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是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和喜好,法律赋予他们选择跟随哪一方生活的权利,也是对他们人格和意愿的尊重。 总之,在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时,法律始终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核心原则,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目的就是为了让孩子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和谐的环境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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