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不出责任认定书对谁不利?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一直不出具责任认定书。我是事故中的一方,现在不知道这种情况对谁会更不利,会不会影响后续的赔偿等问题,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交警不出具责任认定书对事故双方都会产生不利影响。 首先,对于交通事故中的受害者而言,责任认定书至关重要。它是明确事故责任归属的关键文件,受害者需要依据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主体和赔偿比例。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没有责任认定书,受害者难以向责任方主张赔偿权利,无法确定对方应承担的赔偿份额,这可能导致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保障。比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的索赔都会受到阻碍。 其次,对于事故的责任方来说,没有责任认定书也并非好事。责任认定书不仅是对责任的认定,也是一种证据固定。如果没有责任认定书,在后续可能的纠纷中,责任方可能面临更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例如,随着时间推移,事故现场证据可能灭失,证人记忆可能模糊,这对于责任方来说,可能无法清晰地证明自己在事故中的责任程度,也可能会陷入无休止的纠纷和索赔要求中。此外,在涉及保险理赔时,保险公司通常也需要责任认定书作为理赔的重要依据,没有责任认定书,责任方的保险理赔程序也会受到影响。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