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发生口角,一方动手打人另一方没还手,谁的责任大?
我和别人发生了口角,对方突然动手打我,我没还手。现在事情处理起来很麻烦,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到底是谁的责任更大,后续处理应该按照什么依据来判定责任。
展开


在双方发生口角,一方动手打人而另一方没还手的情形中,通常动手打人的一方责任更大。下面从民事、行政和刑事三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动手打人的行为侵犯了未还手一方的生命健康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也就是说,动手打人者需要对被打者的身体损伤及相关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在行政责任方面,如果被打者的伤情达到轻微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所以动手打人者可能会面临行政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从刑事责任角度分析,若被打者的伤情经鉴定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那么动手打人者就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不过,虽然没还手的一方通常在责任判定上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但具体的责任划分还需要结合事件的起因、经过、双方的行为表现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例如,如果没还手一方在口角过程中有严重挑衅等不当行为,可能会对责任的认定产生一定影响,但这并不改变动手打人行为本身的违法性和应承担的主要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