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醉酒驾驶致人损害由谁负总责?

我朋友醉酒后开车撞了人,现在伤者要求赔偿,可我朋友觉得他当时意识不清醒,不应该负全部责任。我想知道在法律上,醉酒驾驶致人损害到底由谁来负总责呢?是醉酒驾驶者本人,还是有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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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醉驾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醉酒驾驶致人损害谁来负总责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醉酒驾驶,简单来说,就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当这种行为导致他人损害时,涉及到民事赔偿以及刑事责任等多方面的问题。 从民事赔偿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在醉酒驾驶的情况下,交强险虽然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但事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而商业保险通常会将醉酒驾驶列为免责条款,也就是说商业保险一般不会对醉酒驾驶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所以,最终的民事赔偿责任很大程度上会落到醉酒驾驶者本人头上。 再从刑事责任方面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如果醉酒驾驶同时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在这种情况下,醉酒驾驶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面临刑事处罚。 一般情况下,醉酒驾驶者本人是醉酒驾驶致人损害的主要责任承担者。因为醉酒并不能成为免除或减轻其责任的理由,每个人都应当对自己饮酒后的行为负责。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车辆所有人明知驾驶者醉酒仍将车辆出借,那么车辆所有人可能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若存在过错,就要依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醉酒驾驶致人损害通常主要由醉酒驾驶者承担总责,但如果存在其他有过错的主体,这些主体也需要根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醉酒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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