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中出了医疗事故由谁负责?
我前段时间做手术,术后发现出现了医疗事故。现在我不知道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是主刀医生,还是医院呢?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手术中出了医疗事故到底是谁负责,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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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手术中出现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和承担是一个需要严谨对待的法律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一般情况下,责任主体主要是医疗机构。这是因为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当手术中出现医疗事故时,医疗机构要为其医务人员的职务行为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即便事故是由某个医生或护士的失误导致,对外承担赔偿等责任的还是医疗机构。 当然,医务人员在医疗事故中也可能承担相应的内部责任。如果医务人员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规范,医疗机构可以依据内部规定对其进行处分,如警告、罚款、暂停执业等。同时,如果医务人员的行为构成犯罪,比如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患者死亡或严重损害患者身体健康,还可能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的医疗事故罪。 在实际认定医疗事故责任时,通常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一鉴定工作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进行,通过对病例资料、手术记录等进行全面审查和分析,来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过错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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