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怎样将共有房产的个人部分约定给子女?
我和前妻已经离婚,有一套共有房产。现在我想把我在这套房产里的个人部分约定给子女,但是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是写个协议就行,还是有其他更正规的流程?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操作方法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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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若想把共有房产的个人部分约定给子女,主要可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 首先,可以采用签订赠与协议的方式。赠与协议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愿意接受这份财产而达成的一种约定。从法律角度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你作为赠与人,要和子女签订书面的赠与协议,明确写明你将共有房产中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产权赠与给子女。签订协议时,双方意思表示要真实,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其次,关于协议的形式,书面协议是比较稳妥的做法,它可以作为日后证明赠与行为的重要依据。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对赠与协议进行公证。公证是由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其证明力更强,而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最后,完成上述步骤后,还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你需要和子女一起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赠与协议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房产过户登记。只有完成了过户登记,房产的产权才真正转移到子女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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