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是谁?
我家孩子在学校读书,我一直以为学校就是孩子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但最近和朋友聊天,他们说监护人还是我们家长。我有点懵了,想知道 法律上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到底是谁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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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弄清楚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是谁,我们首先得明白监护人的概念。监护人,简单来说,就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比如未成年人,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人。他们要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护他们的财产,还要代表他们进行一些民事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这就表明,一般情况下,学生如果是未成年人,其监护人首先是父母。
而学校并不属于法定监护人的范畴。学校对于在校学生主要是承担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说明学校承担的是与其教育管理相关的过错责任,并非监护人的责任。
所以,学生在校期间,其监 护人仍然是按照法律规定确定的那些人,通常就是父母。学校只是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安全等,但并非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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