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的订立主体是谁?
我所在的公司最近在协商订立集体合同,我想知道集体合同的订立主体到底是谁呢?是公司和员工个体,还是公司和工会之类的组织?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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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它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集体合同的订立主体是谁呢?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集体合同的订立主体主要有两方。一方是用人单位,也就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另一方是劳动者一方的代表。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建立工会,那么工会就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代表着职工的利益,能够更好地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要是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工会,这种情况下则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集体合同。上级工会会给予专业的指导,确保劳动者推举出合适的代表,这些代表能够真正反映广大职工的意愿和诉求,与用人单位进行有效的协商,从而订立出公平合理的集体合同。 总的来说,集体合同的订立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代表劳动者利益的工会或者劳动者推举的代表,通过双方的平等协商来确定集体合同的各项条款,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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