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收入欠债离婚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正在闹离婚,目前我没有收入还欠了些债。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要是真离了,债务在法律上会怎么判定啊?是我自己承担还是会让对方也分担呢?很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可能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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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无收入欠债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判决会依据债务的性质来进行。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一方借钱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像买菜、交水电费等,就属于共同债务。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比如一方自己偷偷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没跟另一方商量,而且也没用于家庭生活,一般就不算共同债务,不过要是债权人能证明投资收益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那就是共同债务了。 如果是个人债务,那毋庸置疑,由欠债的一方自己偿还。 要是夫妻共同债务,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先看看夫妻是否有共同财产,如果有共同财产,先用共同财产来偿还债务。要是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已经归各自所有了,那就由双方协议清偿债务,比如双方商量一方承担多少,另一方承担多少。要是双方协议不成,那就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形成的原因等。例如一方因为生病欠债,这是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支出,即使一方无收入,法院也可能判决双方共同承担。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欠下的或者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欠下的债务。 个人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明确是个人行为产生的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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