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征地由谁来管?
在现实生活中,非法征地是一个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问题。要弄清楚非法征地由谁来管,首先要明确非法征地的概念。非法征地,简单来说,就是相关单位或个人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土地征收的行为。
从法律规定来看,不同性质的非法征地行为,管理的部门有所不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所以,如果是涉及到没有经过合法批准就占用土地进行征收的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是可以进行管理和查处的。他们有权责令相关责任人退还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另外,《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在这 种非法批准征地的情况下,涉及到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追究。行政责任方面,通常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而刑事责任的追究,则由司法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除了上述部门外,如果非法征地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问题,比如征地的相关文件、补偿标准等信息不公开,被征地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向相关的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反映,要求其责令相关部门公开信息。同时,被征地人还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可以向作出征地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诉讼则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总之,非法征地涉及多个管理部门,被征地人在遇到非法征地情况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向不同的部门反映问题,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