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房产归属是男方还是女方?
我是女方,现在打算提出离婚,但家里有套房产,我不清楚这套房子在离婚后会归男方还是归我。我们买房时双方都出了钱,不过首付是男方付得多些。我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房产到底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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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房产的归属问题需要依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面就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 如果这套房产是男方在婚前全款购买,并且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这套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一般不能主张分割。例如男方在结婚前就自己出钱买了房,房产证上也只有男方名字,那离婚时房子还是男方的。 要是房产是双方在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男方还是女方名下,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比如双方婚后一起赚钱买了房,虽然房产证只写了男方名字,但这房子还是夫妻共同的,离婚时要共同分割。 如果是男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一般会判决房产归男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就像男方婚前付了首付买了房,婚后两人一起还贷款,离婚时房子可能归男方,但男方要给女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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