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长期工干了一个月能走吗?
我在一家公司做长期工,都干了一个月了,但是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合同。我现在有点想走了,又怕直接走会有什么问题。想问问这种没签合同的情况,我干了一个月到底可不可以走啊,走了之后工资这些怎么算,会不会有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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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签合同的情况下,长期工干了一个月通常是可以走的。首先来解释一个法律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双方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但实际上,即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开始提供劳动,双方的劳动关系就已经成立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意味着,你不仅可以离职,还能主张公司支付双倍工资。 关于离职程序,如果已经过了试用期,正常情况下劳动者需提前三十天用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来解除劳动合同;要是尚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在没签合同的情况下,法律上视为不定期劳动关系,从这个角度讲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也就是随时离职。 不过,虽然可以走,但最好还是做好工作交接,避免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不然若因你的突然离职给公司带来实质性经济损失,公司是有权要求你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同时,一定要保留好跟工作相关的证据,比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日后维护自己获得工资以及可能的双倍工资差额等权益。 总之,没签合同干了一个月可以走,还可依法主张权益,但要注意按规定操作并保留好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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