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写了女方名字,房子归谁?

我和男朋友准备结婚,他婚前买的房子写了我的名字。现在我俩有点矛盾,我有点担心这房子到底算谁的。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情况下房子的归属是怎么判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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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婚前男方出资购买但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屋归属问题时,我们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些基本的法律概念。不动产所有权通常是以登记为准的,这就意味着在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一般被认定为房屋的所有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从表面上看,既然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女方是具有房屋所有权的。 然而,法律判定房屋归属并非仅仅依据登记情况。男方出资购买房屋这一事实也是非常重要的考量因素。如果男方能够证明该房屋是他出资购买的,并且保留了相关的出资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等,那么法院在审理时会考虑男方的出资贡献。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通常会有以下几种情形。第一种,如果男方是将房屋赠与给女方,并且没有附加任何条件,那么这种赠与行为一旦完成,也就是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后,一般不能随意撤销,房子就归女方所有。《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但如果赠与行为存在可撤销的法定情形,比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等,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第二种,如果双方是以结婚为目的而购买房屋,男方将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可以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如果最终双方没有结婚,那么这个赠与所附的条件没有成就,男方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房屋或者返还购房款的。法院在处理时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如出资比例、双方对于房屋的使用情况等,来综合判定房屋的归属或者款项的返还。 所以,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写了女方名字,房子的归属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和证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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