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留地补偿款归谁所有?
我家有块自留地,最近这块地被征收了,有一笔补偿款。但我不太清楚这笔补偿款到底该归谁。村里有人说归集体,有人说归我家。我就想弄明白,从法律角度来讲,自留地的补偿款到底是归集体还是归我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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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地补偿款的归属问题,需要分不同部分来看。 首先,要理解几个关键概念。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安置补助费是为了保障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和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则是对被征收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树木及其他附着于土地上的设施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从土地所有权角度,土地补偿费一般是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因为自留地的所有权是集体的,这笔费用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丧失的补偿。 而安置补助费,如果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因为是对土地上实际存在的物品的补偿,所以这部分补偿款是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如果是你家在自留地上种植了农作物或者有其他附着物,那么这部分补偿款就归你家。 综上所述,自留地补偿款不能简单地说归谁,要根据补偿款的不同组成部分来确定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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