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按揭的房子离婚时归谁?
我和配偶婚后买了套房子,是按揭的。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房子到底该归谁。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婚后按揭的房子在离婚时归属是怎么判定的,依据是什么,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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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按揭房子在离婚时的归属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关键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按揭房涉及到购房资金的来源、产权登记情况等因素。 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并按揭贷款的房子,无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房子的归属。若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出轨、家暴等,法院在判决房子归属时可能会倾向于无过错方。另外,如果一方有抚养子女的需求,为了保障子女的生活稳定,法院也可能会将房子判给抚养子女的一方,但获得房子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合理的补偿。补偿金额通常会考虑房子的现有价值、剩余贷款等因素。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且房产证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不动产可认定为首付款支付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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