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认定工伤后钱由谁支付?

我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已经被认定为工伤了。但是我不知道后续治疗费用、赔偿费用这些钱该由谁来支付。是公司承担,还是有其他的支付途径呢?我现在很困惑,希望能了解清楚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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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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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工伤后,相关费用的支付主体需要根据不同的费用项目以及用人单位是否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来确定。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以下费用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还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工伤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不过,即便缴纳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也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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