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官司费用由谁出?
我正在打离婚官司,对诉讼费用这块不太清楚。不知道这个费用到底该我出,还是对方出,还是有其他的承担方式。想了解下在法律上,离婚官司费用到底是由谁来承担的?
展开


在离婚官司中,费用承担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离婚官司中主要涉及的费用,一般就是案件受理费,这是交给法院的费用。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关于费用由谁承担,原则上是由败诉方承担。但在离婚官司里,情况有点特殊。因为离婚官司主要是涉及解除婚姻关系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不像普通民事案件那样有绝对的胜诉方和败诉方。通常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费用的分担。比如,如果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且对财产分割等问题也做出了裁决,可能会根据双方分得财产的比例等来确定各自承担的费用比例。 如果是原告撤诉的,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此时,一般由原告承担已发生的费用。另外,如果双方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也可以自行协商诉讼费用的承担方式,法院会尊重双方的协商结果并在调解书中予以确认。总之,离婚官司费用的承担不是固定由某一方承担,而是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以及法律规定来确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