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撞后修理费用由谁承担?


在日常生活中,车辆被撞是比较常见的事情,而修理费用由谁承担往往会引发争议。下面我们从不同的情形来详细分析。 首先,要明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重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也就是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确定修理费用承担方的重要依据。 如果是一方全责的情况。假设A车与B车发生碰撞,经交警认定A车负全部责任。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在这个例子中,A车的保险公司会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B车的修理费用进行赔偿。如果交强险赔偿后还有剩余费用,那么就看A车是否投保了商业三者险,若有则由商业三者险继续赔偿,若没有或者商业三者险赔偿后仍有不足,就由A车车主自己承担剩余的修理费用。 要是双方都有责任的情况。比如C车和D车发生事故,交警认定双方都有责任。此时,双方的保险公司会根据责任比例,在各自的保险范围内对对方车辆的修理费用进行赔偿。例如,经过认定C车承担70%的责任,D车承担30%的责任,那么C车的保险公司会承担D车修理费用的70%,D车的保险公司会承担C车修理费用的30%,剩余的部分则由各自车主承担。 此外,如果是多方事故的情形。情况会更加复杂,但基本的原则还是依据各方的责任比例来分担修理费用。各方的保险公司会按照责任划分,在相应的保险额度内进行赔偿。总之,车辆被撞后修理费用的承担要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按照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