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委托三期鉴定由谁付钱?

我因为意外受伤,想个人委托做三期鉴定,但是不清楚这个鉴定费用该由谁来承担。是我自己出,还是有其他情况可以让别人承担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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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期鉴定费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三期鉴定”指的是对人体损伤后所需的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进行的鉴定。这种鉴定在涉及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里非常重要,它能为赔偿金额的确定提供重要依据。 一般来说,谁委托三期鉴定,前期就由谁来支付鉴定费用。这是因为在委托鉴定时,鉴定机构需要投入人力、物力进行相关的检查和评估工作,所以会要求委托方先支付费用。不过,最终鉴定费用的承担要根据具体的案件结果来确定。 如果是在民事诉讼中,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也就是说,如果在诉讼里一方提出了三期鉴定的主张并委托鉴定,先由该方支付费用。 要是经过法院审理,判定对方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责任,那么鉴定费用可以作为损失的一部分,要求对方按照责任比例来承担。例如,法院判决对方承担全部责任,那么之前委托方支付的鉴定费用就可以要求对方全额返还;若判定双方按一定比例分担责任,鉴定费用也会按照这个比例由双方分担。 在一些交通事故中,如果有保险,符合条件的鉴定费用可能会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所以,个人委托三期鉴定,前期通常是委托者付费,但最终费用承担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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