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鉴定的费用由谁承担?

我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现在准备去做工伤鉴定,但是不清楚这个鉴定费用到底该由谁来出。我有点担心这费用得我自己掏腰包,毕竟我现在也没什么收入。我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这工伤鉴定的费用到底该谁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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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鉴定费用的承担主体在不同情况下有所不同。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需要解释几个概念。工伤鉴定是指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后,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法规规定,在评定伤残等级时通过医学检查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伤残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做出的判定结论。工伤保险则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工伤鉴定费用通常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这是因为工伤保险的目的就是为了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保障职工在遭受工伤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和补偿。职工发生工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符合条件的,其鉴定费用就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 若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这种情况下工伤鉴定费用就要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承担的话,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此外,如果是职工自行要求进行的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或者是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而申请再次鉴定,但再次鉴定结论维持原鉴定结论的,那么这些情况下的鉴定费用一般由职工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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