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停职留薪的费用由哪里支付?
我受了工伤,现在处于停职留薪期,但是不知道这期间的费用该由谁来支付。我想了解一下,是用人单位支付,还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或者有其他的支付途径呢?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展开


工伤停职留薪指的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有明确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工伤停职留薪期间的费用支付主体是用人单位。这是因为工伤是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为单位付出而受到的伤害,单位有责任保障职工在停工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不过,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工伤职工的部分费用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是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但停工留薪期工资并不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还是由用人单位承担。 所以,总结来说,工伤停职留薪期间的工资是由用人单位来支付的,这是用人单位应尽的法律义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