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败诉后律师费由谁承担?


在经济纠纷中,败诉后律师费由谁承担是一个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一般来说,律师费遵循“谁请律师谁付费”的原则。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当事人自己请的律师,律师费就由自己来支付。这是因为,聘请律师是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自主做出的选择,所以相应的费用也由自己承担。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律师费可能会由败诉方承担。 第一种情形是基于合同约定。如果在经济活动中,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合同里明确约定,当发生纠纷时,败诉方需要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那么在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一旦一方败诉,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对方的律师费。例如,在一些商业合作合同、借款合同中,双方可能会有这样的条款。这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只要合同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合同中关于律师费承担的约定属于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二种情形是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在一些特定类型的案件中,法律规定败诉方要承担律师费。比如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类似的,在商标权、专利权侵权案件中也有类似规定。另外,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案件中,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这里的必要费用就可能包括律师费。还有在担保权纠纷案件中,为实现担保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也可能由败诉方承担。 所以,经济纠纷败诉后律师费的承担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情况,看是否有合同约定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情形。如果当事人对律师费的承担有疑问,建议在纠纷发生前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后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