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车把人撞了同等责任,医药费谁先出?

我开车把人撞了,交警判定是同等责任。现在伤者在医院,医药费挺贵的,我也不知道该谁先出这笔钱。我担心自己先出了,后面有纠纷不好处理;不先出吧,又怕伤者家属找我麻烦。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医药费到底该谁先出?
展开 view-more
  • #交通事故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车把人撞了且判定为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医药费的垫付问题是很多当事人关心的。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概念。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机动车购买的保险,其目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害人进行及时的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在同等责任下,交强险会在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一部分医药费。 一般来说,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在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在这个限额内对伤者的医药费进行垫付。如果伤者的医药费在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内,那么基本上就由保险公司承担了。但如果超出了这个限额,就需要根据双方的责任比例来分担剩余的费用。 在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双方通常各自承担50%的责任。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医药费的垫付并没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必须由哪一方先出。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车主一方可能会出于人道主义或者避免后续纠纷,先行垫付一部分医药费。车主垫付后,可以拿着相关的票据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二是伤者一方也可以自行支付医药费,在治疗结束后,再与车主和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 如果双方都不愿意先垫付医药费,伤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也就是说,伤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法院裁定让车主或者保险公司先支付一部分医药费,以保证治疗的顺利进行。 总之,在车撞人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医药费的垫付没有绝对的标准,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但无论哪一方垫付,都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票据和凭证,以便后续的理赔和结算。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