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上的税额由谁支付?


在交易中,发票上税额的支付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交易约定和相关税收规定来确定。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增值税这个概念,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它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简单来说,就是对商品在各个生产和流通环节中新增加的价值部分征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在实际的销售业务中,一般情况下,卖方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但这并不意味着税额一定由卖方承担。 在市场交易中,税额的承担通常会在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中体现。如果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是含税价,那么实际上买方在支付价款的同时就已经支付了税额。例如,我们去商场买一件标价113元的商品,这里面可能就包含了13元的增值税,表面上我们支付的是商品价格,但其中已经涵盖了税额。而如果交易价格是不含税价,那么在结算时,买方除了支付商品价格外,还需要额外支付税额。所以,税额最终由谁支付,关键要看交易双方在合同中对于价格和税款的约定。 对于消费税,它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虽然消费税的纳税人是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但消费税一般也会通过价格的形式转嫁给消费者,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企业所得税则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企业作为纳税人,需要按照规定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部分税额不会直接体现在发票上,但企业会将其作为成本考虑到商品或服务的定价中,从长远来看,也会间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价格。 总之,发票上税额的支付主体需要综合考虑交易类型、税收法规以及交易双方的约定等多方面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