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城市道路耕地占用税应由谁承担?

我在做一个城市道路建设项目,涉及到占用耕地。现在不清楚这笔耕地占用税到底该由建设单位承担,还是施工单位承担,又或是其他主体承担呢?我想知道在法律上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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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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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城市道路耕地占用税由谁承担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是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实际占用耕地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它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对于城市道路建设而言,判断纳税主体的关键在于明确谁是实际占用耕地并用于相关建设行为的一方。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政府部门作为城市道路建设的发起者和组织者,自行组织建设城市道路,那么政府部门就是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主体,应由政府部门承担耕地占用税。例如,某市政府为了改善城市交通状况,决定新建一条城市主干道,该市政府负责项目的规划、审批等工作,那么在占用耕地建设道路时,市政府就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要是政府通过招标等方式将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发包给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具体实施建设行为,并且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占用了耕地,此时建设单位就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需要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比如,甲建设单位中标了一个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占用了一定面积的耕地,那么甲建设单位就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然而,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施工单位超范围占用耕地等情况,且该超范围占用行为未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那么施工单位就可能需要对其超占部分承担耕地占用税。这是因为施工单位的超占行为属于其自身的违规行为,与建设单位的正常建设行为相区分。 综上所述,城市道路耕地占用税的承担主体需要根据具体的建设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关键在于明确实际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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