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费是由哪一方承担的?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准备去做工伤鉴定,但不清楚这个鉴定费用该由谁来出。是我自己承担,还是单位承担呢?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避免后续因为费用问题产生纠纷,所以来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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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费的承担问题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工伤鉴定的基本概念。工伤鉴定是对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的劳动能力和伤残程度的评定,这一评定结果对于确定职工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至关重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九)劳动能力鉴定费。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工伤鉴定费通常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的。这是因为工伤保险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保障职工在遭受工伤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和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情况就有所不同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工伤鉴定费就需要由用人单位来承担。 另外,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果初次鉴定的结论被推翻,比如再次鉴定的结论与初次鉴定不同,那么再次鉴定的费用也会有不同的承担方式。一般来说,如果再次鉴定结论比初次鉴定更有利于职工,再次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承担;若再次鉴定结论不利于职工,则可能由职工自行承担。 总的来说,工伤鉴定费的承担主体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是否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职工在遇到工伤鉴定费用相关问题时,应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了解自身权益,必要时可以寻求劳动保障部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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