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病故且母亲还在时子女如何继承?
父亲突然病故,没留下遗嘱,母亲还在世。家里有一套房子和一些存款,我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些财产,是都归母亲,还是我也能继承一部分?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想了解下子女该如何继承父亲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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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首先要明确继承开始的时间和遗产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也就是说,从父亲病故那一刻起,继承程序就启动了。 然后要确定遗产范围。由于父亲和母亲可能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能将全部财产都当作父亲的遗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母亲所有,其余的才是父亲的遗产。比如,一套房产是父母婚后购买的,这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其中一半归母亲,另一半才是父亲的遗产;存款等其他财产也是同理。 接下来就是继承顺序和份额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所以在父亲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母亲、子女以及父亲的父母(如果还在世的话)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但根据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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