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方案由谁编制?
我公司最近准备进行清算,但是不知道清算方案该由谁来编制。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清算方案到底是由哪个主体来负责编制呢?是公司内部人员,还是需要聘请外部的专业机构?
展开


清算方案的编制主体要根据不同的清算情形来确定。 在公司自行清算的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由这些清算组来编制清算方案。简单来说,就是公司自己决定解散时,由股东、董事等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这个清算组就负责编制清算方案,他们要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统计,然后制定出合理的清算方案。 如果是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来编制清算方案。当公司陷入僵局等情况,需要法院介入组织清算时,法院会指定合适的人员或机构组成清算组,这个清算组按照法律规定和法院要求来编制清算方案。 总之,一般是由清算组来编制清算方案,而清算组的构成会因清算情形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