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效婚姻的子女由谁抚养?

我和另一半的婚姻被判定为无效婚姻,现在有个孩子。我们俩都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又不想伤害到孩子。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无效婚姻的子女抚养权到底会怎么确定啊,有没有具体的判定标准和原则呢?
展开 view-more
  • #无效婚姻
  • #子女抚养
  • #抚养权
  • #法律规定
  • #民法典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无效婚姻中,子女抚养问题需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首先要明确,无效婚姻中当事人共同生活期间所生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我国法律对其采取保护原则,承认其合法地位,且在确认抚养权归属时,与婚生子女采取相同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意味着,无效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的权利义务,和合法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的权利义务一样。比如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具体来说,双方当事人均有抚养、教育子女、承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义务。如果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享有探望权。关于抚养权归属,如果孩子还在哺乳期,一般由母亲抚养,另一方承担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孩子年满两岁后,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最大化原则,并综合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相关概念: 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条件,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的婚姻。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