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时候小孩归谁抚养?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在小孩抚养权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我们都很爱孩子,希望能争取到抚养权。我想了解下,在法律上,离婚时小孩的抚养权一般会怎么判定呢?是会优先考虑经济条件,还是其他因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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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小孩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许多夫妻关注的焦点。判定小孩抚养权的归属,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孩子的权益和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的依赖程度较高,母亲的照顾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例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孩子也可能会判给父亲抚养。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法院会优先考虑以下情形。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意愿在抚养权的判定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此外,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也是重要的考量因素。抚养能力包括经济收入、教育程度、居住条件等,抚养条件则涉及家庭氛围、与孩子的感情等。法院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以确定哪一方更适合抚养孩子,能够为孩子提供更有利于其成长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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