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的下水道在楼下坏了漏水,谁负责修理?
我家楼上的下水道在我家这层坏了,现在一直在漏水。我找楼上邻居,他说这是他家外面的管道,该我负责修;我觉得这是楼上的管道,应该楼上修。我现在很纠结,到底该谁负责修理这个下水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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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楼上的下水道在楼下坏了漏水谁负责修理的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不同情况来确定责任方。 首先,要明确下水道的产权归属和使用性质。一般来说,建筑物的排水管道分为共用管道和专用管道。共用管道是指整栋楼或某一单元居民共同使用的排水管道,专用管道则是指仅供特定一户使用的排水管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该下水道属于共用管道,那么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通常是由物业公司负责维护和管理的。物业公司有义务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的检查、维修和保养,以确保其正常运行。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应由物业公司安排人员对漏水的下水道进行修理。 若下水道属于楼上业主专用的排水管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楼上业主作为该专用管道的所有者和使用者,有责任保证其管道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当管道在楼下部分出现损坏漏水时,一般认为楼上业主存在管理不善的过错,需要承担修理责任。 如果因为漏水给楼下业主造成了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责任方还需要对楼下业主的损失进行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方式,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楼下业主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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