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养老金该向哪个部门申请?
我在一家单位工作多年,最近发现单位之前有段时间没给我交社保养老金。我想让单位给我补缴,但是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去处理这个事儿,是找社保局,还是劳动监察部门,还是其他地方呢?希望懂的人能给我指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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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养老金时,可向多个相关部门寻求解决办法。 首先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般是各地的社保局。它是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的部门。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这里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通常就是社保局。你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能证明你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以及社保未缴纳情况的材料,前往当地社保局的办事窗口进行申请,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养老金。 其次是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部门的职责是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他们会依法对单位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会责令单位限期改正,补缴社保费用。你可以通过拨打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电话或者到劳动监察部门办公地点进行投诉。 此外,如果与单位就补缴社保养老金问题产生争议,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你需要准备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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