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后由谁来偿还债务?
我自己开了一家小公司,最近和另一家公司合并了。但是合并前我们两家公司都有一些债务没还清,现在债主都找上门来了,我就想知道这合并之后到底该由谁来还这些债呢?是原来的公司还,还是合并后的新公司还?我有点搞不清楚,希望能有人给我解答一下。
展开


在公司合并的商业活动中,债务偿还主体的确定是一个关键问题,这不仅关乎债权人的利益,也影响着合并公司的责任承担。那么公司合并后究竟由谁来偿还债务呢?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确公司合并的两种常见方式,即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是指一家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新设合并则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无论哪种合并方式,都涉及到债务的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也明确指出,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简单来说,不管是吸收合并还是新设合并,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要对合并前各公司的债务负责。举个例子,假如A公司吸收合并了B公司,那么B公司合并前的债务就由A公司来偿还;要是C公司和D公司新设合并成了E公司,C公司和D公司合并前的债务就都由E公司承担。 从法律原理来讲,公司合并是一种组织变更行为,虽然公司的形式发生了变化,但本质上是一个主体的延续和整合。合并后的公司承接原公司的资产和业务,也理所应当承接相应的债务。这样规定也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的债权不会因为公司的合并而落空。 所以,公司合并后,债务偿还的责任主体是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债权人可以向这些公司主张自己的债权。对于参与合并的公司来说,在合并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债务问题,避免后续产生法律纠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