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所得税应该由谁缴纳?

我工作有了收入,也不清楚这个人所得税到底该我自己交,还是单位帮我交啊。我就想知道这缴纳主体到底是谁,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呢?弄不清楚的话怕之后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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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个人所得税,简单来说,就是国家对个人取得的各项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缴纳主体有明确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个人所得税是由取得所得的个人来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也就是说,当个人取得这些收入时,就有义务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时候是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来代扣代缴。比如,我们上班族,单位在发放工资时,就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出我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然后从我们的工资中扣除,再统一向税务机关缴纳。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有明确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这种代扣代缴的方式,主要是为了方便税收的征收管理,确保税款能够及时、足额地缴纳。同时,也能让纳税人更方便地履行纳税义务,不用自己每次都去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但这并不意味着纳税人就没有责任了。纳税人仍然需要关注自己的纳税情况,确保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金额准确无误。而且,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纳税人还需要自行办理纳税申报。比如,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取得境外所得的;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这些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中有详细规定。 总之,个人所得税原则上是由取得所得的个人缴纳,而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通常作为扣缴义务人进行代扣代缴,但在特定情形下,个人需要自行申报纳税。这样的规定既保证了税收的有效征收,也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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