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的赌债应该由谁偿还?


在探讨配偶赌债由谁偿还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赌债,是指因赌博行为而产生的债务。赌博在我国是明确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从债务性质来讲,赌债属于非法债务。非法债务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公序良俗而产生的债务,这类债务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债权人不能通过合法的途径,比如向法院起诉来要求债务人偿还赌债。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结合到配偶的赌债问题上,因为赌债是非法债务,并且它并不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也不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配偶无需对另一方的赌债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债权人上门讨债,配偶可以明确告知其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若债权人仍然纠缠不休,甚至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配偶可以及时报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配偶要注意保留好能证明该债务是赌债的相关证据,比如赌博场所的相关记录、证人证言等。





